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逆向选择”在经济学中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词汇,它的一个定义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比如在旧货市场,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关于产品质量的信息,买方由于无法识别商品质量优劣,只愿根据商品的平均质量付价,使优质品价格被低估从而退出交易,结果只有劣质品成交。
去年“5·30”之前,低价股、ST股的鸡犬升天可看作是逆向选择的一个生动案例。虽然可以识别ST股的业绩优劣,但普通投资者看到这些ST股的涨幅惊人,于是只愿意根据股票“涨幅”来买卖,使大多数蓝筹股的价格被低估,结果是ST股大行其道,投机之风盛行。
按照经济学常理,降低商品价格,其需求量就会增加;提高商品价格,其需求量就会减少。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有时候即使商品价格下降,消费者也不会作出增加购买的选择;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这些现象也被称作“逆向选择”。
资本市场如今就经常出现类似的逆向选择现象。优质蓝筹股价格大跌,许多已经跌到了合理的估值区间,但出于对“大小非”解禁的顾虑,再加上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相当多的投资者仍然对其敬而远之。即使有的蓝筹股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大小非”解禁问题,还是一样被不理性的投资者抛售。
类似的逆向选择现象在股改之前也很普遍。由于上市公司“大小非”所持股份不能流通,二级市场的股价上涨和它们毫无关系,所以它们缺乏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持股数量和股价的动力,不少“大小非”反而去掏空上市公司,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巨额占资现象屡见不鲜。
解决投资者“逆向选择”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通过制度建设消除信息不对称。但是在目前,“大非”减持股份需要公告,不过许多也只是减持后才公告,许多“小非”减持则不需要公告,信息不对称难以消除,投资者“用脚投票”远离市场也就可以理解。
在管理学中,“逆向选择”指经营者为了私利而背离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目标。在股权分置时代,由于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的缺失,上市公司高管中经常出现“逆向选择”现象。
中铁二局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产生了我国资本市场上首个由中小股东投票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值得一提的是,“每10股送3股转增3股”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既尊重了中小股东高送转的要求,又为公司发展节约了现金,实现了各方共赢。
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下,高管们的“逆向选择”必将受到股东的唾弃。中铁二局这种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愿的举动,自然会得到中小股东的支持,该分配方案也自然会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高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