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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时要注意保费豁免功能
  保险公司也有“免费馅饼”?答案是“有”!如果购买的保险附加有“保费豁免”功能,那么一旦投保人因为高残、失能、身故等特定情况失去付款能力,保险公司可以免除续期保费,而保单依然有效。周先生近日成为其中的一个受益者。
  保费豁免为保险上保险
  周先生年缴2万元为家人购买了重大疾病险。不过,天有不测风云。周先生因交通意外导致瘫痪,失去工作能力。周先生再无力负担全家人的重大疾病险。所幸的是,周先生购买的保险中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周先生因意外导致瘫痪属于保费豁免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同意周先生无需再缴付各保单的续期保费,而保单依然有效。
  “保费豁免功能就像雪中送炭,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指出。
  据了解,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后来,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等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保险公司的一大卖点。
  保费豁免成本不高
  记者昨日从保险公司获悉,目前保费豁免通常以三种形式出现: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二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其三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不管豁免以哪种形式出现,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中国人寿代理人王小姐告诉记者。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豁免保费产品“最直白”。如某公司年缴保费5000多元的一款两全险,若要增加豁免功能,则需每年再多缴50元左右。也有些“保费豁免”并未单列,而是以条款形式出现。据介绍,投保人缴纳的总保费中,实际上已经为这一功能买了单。
  保费豁免的成本普遍很低。通常一年只需额外支出几十元最多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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