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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投保 体检抽检比例会提高
新《保险法》增加“不可抗辩”条款,重疾险赔付比例若提升或致经营成本提高
随着新《保险法》实施,在本月起购买保险前,可以花点时间了解一下新的权益。
新《保险法》这个月初已经正式实施,保监会还发布了相关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保险产品从销售到后期理赔的过程。对于准备买保险的市民来说,不妨了解新法执行后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能帮助买到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保险。
投保先签署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所有寿险公司在10月1日后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提示。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的提示内容为投保风险、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同时提示书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
记者了解到,部分险种投保时,投保人还要在投保单上抄录上这样一句话:“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示意书,了解了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不确定性”,然后签上姓名才能生效。这部分险种是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几类新型保险。
对“真空期”可约定附加期限
新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如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只要保险公司没有在两年内提出异议,此后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未如实告知拒绝理赔。
因该规则可能造成赔付比例上升,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保险公司将会提高投保重疾险门槛,降低经营成本。“以前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会进行一定比例的体检抽检,现在抽检的比例肯定要比以前高很多。”一位平安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在消费者缴纳保费和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之间有一段真空期,以往保险公司对这期间的事故不承担责任。但现在,投保人可以和保险人对合同效力约定附加条件或者附加期限,市民在投保时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 知识点
“故意杀害”理赔重新规定
新《保险法》里还规定了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是否理赔。以前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保险合同立即终止并且没有任何赔付。现在保险公司就要作出赔偿,如果受益人有好几个,那么就赔偿给其他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只有一个,就赔偿给被保险人的财产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