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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了多年的物业税今年再一次风生水起。日前,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2007中国CFO年度人物颁奖典礼暨第四届中国CFO高峰论坛”上表示,会以房地产税,即物业税作为主体税种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财产税体系,“准备在合适的时机推出物业税,对于其他一些应该征收财产税的,也将纳入财产税征收范围”(4月21日《羊城晚报》)。

4月17日,国税总局网站转载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求是》杂志撰写的题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的文章。强调,将“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文章指出,将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通过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积极支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所说的“房地产模拟评税”,是去年已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和大连这10个省市进行的试点。从目前已经施行的情况看,离转入真实的收税仅一步之遥。

近来,政府在宏观调控,挤压房地产“泡沫”的措施上,已采取了抽紧银根、提高二次房贷利率、降低买房按揭比例、限制外资流入楼市等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因此有评论认为,今年买一套房的钱,明年可买一套半房。如果物业税出台,将成为挤出楼市投机者的强劲动力(优股吧 www.uguba.com)。

物业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税种。它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一般认为,本质上是对不动产占有(不一定是所有)课征的财产税。

尽管目前对物业税是否能真正对降低房价起作用还有争议,但对打击过度投机、抑制炒房的作用是显然的。毋庸置疑的是,近年国内楼盘价格的飙升,有很大一部分是拜炒楼者所赐,政府因而出台了限制外资流入楼市等多项措施。

从国际惯例看,物业税的征收主要是对投资、出租等经营性房屋在拥有环节征收,而对自住房屋则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由于物业税每年都征收,而不是征收一次后,以后不再征收,因此,房子闲置在那里也要交税。如果实行累进税率制,则一个人购买的房产越多,税率越高,将导致投机客的持房成本不断增高。若一个人拥有3套或N套住房,就可能会因交不起税而不得不退出。

因此,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讲,物业税增加了物业持有者的持有成本,使得“买房容易养房难”。投资房产的人赚不到钱,就会转而投资其他行业,这样,将从较大程度上遏制投机。就好比现在的二次房贷利率,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购买决策一样。物业税的征收将赶出哄抬房价的人群,纯洁购房刚性需求,房价自然进入理性。

此外,物业税不仅对抑制楼市投机有用,对防止住房市场比较严重的供应性结构失衡问题也大有裨益。即民众普遍需求量大的中小户型、中小套住房供应不足,而超过一般民众购买力的大户型住房供应过剩的现状将大有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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