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牛熊证的强制收回机制
所谓牛熊证包括牛证和熊证,国外很流行,我国香港市场也于近期推出了牛熊证。投资者可以按照对相关资产(比如对股票、指数或者商品)的走强或走弱的看法,进行相应投资,博取差价。
以与股票挂钩的牛证为例,某公司股价10元,发行商发行牛证,行使价定为8元,那么发行价将会是股价10元减行使价8元,即2元。通过购买牛证,投资者就获得了在到期日以8元的价格购买该股票的权利。
与权证相似,牛熊证具有杠杆作用。投资者只需投入相对少量的资金便可追踪相关资产价格的表现,给那些在判断股票、大盘短期走势方面较准确的投资者提供了套利机会。
牛熊证与权证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牛熊证具有强制收回机制。在牛熊证的有效期内,如相关资产价格触及上市文件所载的指定水平即收回价,发行商会即时收回有关牛熊证,并终止该只牛熊证在市场上买卖,
之前设定的到期日不再有效。发行商发行的牛熊证依照收回价的确定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回价等于行使价,即N类牛熊证;另一类是收回价高于行使价的牛证或收回价低于行使价的熊证,即R类牛熊证。
香港牛熊证发行商瑞银的Johnny Yu表示,牛熊证与权证的一个区别就是牛熊证具有取消特点,如果牛证合约跌至设定水平(或熊证合约升至设定水平),则合约停止交易,投资者将立即失去所有或者近乎所有的投资。
正是由于收回机制的存在,相对于期权、权证等衍生品,牛熊证的理论价值计算方法比较简明,隐含波幅及时间值耗损等因素对牛熊证价值的影响较为轻微。一般而言,其价值等于现货价与行使价之差再除以换股比例。若相关资产的价值上升,牛证的价值一般也会接近等比例上升,而熊证的价值则一般会接近等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