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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的结算方式和权证的分类方法
权证的结算方式
权证有两种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和实物结算。实物结算又称为证券给付方式结算、证券结算、实物交割等。
现金结算的权证行权时,发行人向行权人支付证券结算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不涉及证券交收。证券的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现金结算的权证行权时若处于价内,则自动行权;若处于价外,则不能行权。
实物结算的权证行权时涉及证券实物的实际交收。认购权证行权时,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支付现金,同时获得相应数量的证券;认沽权证行权时,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支付证券,同时获得相应数量的现金。实物结算的权证不能自动行权,行权人必须主动申报。
目前我国权证市场上所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产生的股改权证以及上市公司因融资需求而发行的股本权证均采用的是实物结算,因此权证持有人必须在行权日主动提出行权申报。采用实物结算方式的权证在行权时,认购权证持有人必须保证帐户上有足够的现金,而认沽权证持有人则必须保证帐户上有与待行权的权证数量一致的证券。例如包钢认购权证(简称包钢JTB1,代码580002)的行权价是1.94元,如果投资者要对1000份包钢JTB1行权,则需保证资金帐户中至少有1.94*1000=1940元现金,此外还需一定的过户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行权成功后,投资者可获得1000份包钢股份,并可于下一个交易日对这部分股票进行操作。
需要指出的是,采用实物结算方式的认购权证行权后,投资者因此而获得的证券要在行权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行权所得到的证券面临风险暴露,行权收益受行权后正股价波动的影响。
权证的分类方法
根据所行使权利的不同,权证可以分为认购证和认沽证。认购证指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特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其实质是一个看涨期权;认沽证则相反,指持有人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出售特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其实质是一个看跌期权。放眼深沪股市目前的权证市场,自南航JTP1退市之后,目前已无认沽证的身影,市场交易的19只权证均为认购权证。
认购证及认沽证只是权证的分类方法中最基本的一种,从不同的角度考虑,还可以将权证分为多种不同种类。
例如,根据行权时间的不同,权证可以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以及百慕大权证。欧式权证是指持有人只可以在权证到期日行权。如南航JTP1,存续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行权日期也仅此一天;美式权证指权证持有人可以在权证到期前的任何交易日行权,而百慕大式权证则介于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之间,指权证持有人有权在到期日之前的一个或多个交易日权。深沪股市多数权证即为百慕大式权证。其中,一些权证的行权期为到期前几个交易日,如石化CWB1的到期日为2010年3月3日,行权期为2010年2月25日至3月3日;一些权证的行权期则较长,如深发SFC2,行权日期从2008年5月19日至6月27日;另外还有一些权证的行权期较为灵活,可分多次行权,如马钢CWB1和钢钒GFC1,2007年和2008年各有一次行权机会。
根据权证发行人的不同,还可以将权证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股本权证是指标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发行的权证,其发行目的主要是为了融资;而备兑权证是指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之外的第三方发行的权证,通常是声誉较好、有发行资质的券商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股本权证不同,备兑权证的发行商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杠杆投资工具,并依靠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来赚取利润。目前深沪股市权证市场以股本权证为主流,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备兑权证。
在我国,根据权证发行目的不同,还可以将权证分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股本权证,以及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发行的股改权证。深沪股市目前上市流通的权证中,只有阿胶EJC1属于股改权证,其他权证均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股本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