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权证散买卖者的权 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正确理解权证散买卖者的权 权证是最基本的金融衍生产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帮助权证投资者来认识权证中“权”的概念: 首先,权证的“权”是指持有人有行权的权利,而非行权的义务。正是因为权证给予持有人的是行权的权利,而非行权的义务,因此,理性的权证持有人应该对包钢认购权证行权,而不对包钢认沽权证行权。 其次,权证持有人的“权”具有时间限制,过期作废。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进入行权期前卖掉权证,对于在行权期依旧持有包钢认购权证的投资者,一定不要忘记行权,否则权证将变为一张废纸。 最后,权证持有人的“权”是通过实物交割来体现,而非直接获取差价。 投资者应正确认识权证中的“权”,避免应该行权而忘记行权,或者不应该行权而误行权的错误。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上一篇理财: 分别“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 下一篇理财: 权证交易风险跟纠纷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