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全价交易的缺陷在于其交易价格无法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

过去深、沪国债现券买卖都是以全价的价格进行报价。以12月31日深市101966券收盘价格为例,145.99元的全价=139.48元的净价+6.51元的应计利息额。(优股吧 www.uguba.com)

由于全价交易时国债的报价包含着应计利息的价格,而影响应计利息的因素较为复杂,会随着券种的不同(如是零息国债还是附息国债)、票面利率的不同、已计息天数的增加而发生变化,容易对债券投资者产生误导,使其无法准确判断国债的内在价值。

同样以深市101966券为例,之所以净价会从面值100元上升到139.48元,主要是因为1996年发行时的利率大大高于现在的国债市场利率。

实行净价交易,如果一只100元面值的新券,年利率为4%,那么,其发行第一天的理论净价,即排除供求关系和市场利率变动对该券净价的影响,应为100元,应计利息额为0元。此后随着时间的增加,应计利息额也同步增长,半年以后,其理论净价仍然为100元,应计利息则由0元增加至2元。如此一来,投资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计算出国债投资的收益率。

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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