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投资者在确定资产置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时应当注意某些方面?
首先应当树立的一个观念时,资产置换可视为上市公司以放弃资产为代价去"购买"另一项资产,因此当换入资产为一家企业时,也应遵守财政部66号文关于购买日的规定,来确认换入企业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的贡献额。66号文出台之前,关于置入资产可并入上市公司利润额的确认方面也曾一度十分混乱。例如,某上市公司1996年每股收益为0.01元,97年上半年发生亏损。97年12月底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取得原由母公司控股80%的一家企业,公司年末实现利润6600余万,其中4900万元是被置换公司置换前盈利,另有1470万元是置换损益,由于置换,每股收益达到0.52元,股价不断上涨、成为市场追逐的热点,但注册会计师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应当说,随着66号文的出台,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了。
其次,根据新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在进行资产置换(非货币性交易)核算时,应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也就是说,在不涉及补价(即货币形式的"找头")的情况下,即使进行的是"垃圾换黄?quot;的资产置换,换入黄金的价值仍需按换出垃圾的帐面值计量。这样,在资产置换环节便不会产生一次性损益,换入黄金的价值只有靠其进入上市公司后"发光"去体现(优股吧 www.uguba.com)。
第三,要注意资产置换中换入和换出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无论是置入资产还是置出资产,只要有一方在产权方面存在瑕疵,都会影响到资产置换的会计确认。证券市场上两个著名的案例均与该问题有关:
案例一:某公司董事会于1999年11月5日通过决议,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某文化娱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某集团公司所有的若干套珍品藏书按评估价值进行置换,其中某文化娱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6幢别墅,该公司资产帐面价值为8543750元,评估净资产为8700000元,若干套珍品藏书评估价值为6528万元。由于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修订前)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99年可不比照执行,本次置换为公司带来5000余万的投资收益。后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6幢别墅产权仍属于某集团公司,其过户至某文化娱乐公司的房产证手续于2000年1月11日才完成,该项置换交易在1999年度不能成立;同时应按照同类非合并性交易的有关规定在2000年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案例二:某公司董事会在1998年7月1日的资产置换公告中披露,公司将其持有的某餐饮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与母公司拥有的某电子有限公司95%的股权和债权进行置换。某公司拥有的40%股权作价4000万元(某公司对该餐饮公司原投资56万美元、折合约400万元人民币,到1997年底净资产仅132万元,而到1998年5月出让时评估净值仅-48万元);母公司拥有的95%股权按评估后折价1718万元,债权5282万元,合计7000万元。双方扇ㄖ没缓螅彻旧星菲淠腹局没徊罴?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某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并非属于电子业,而是位于某广场一到七层的房产。此次置换为某公司带来高达3500万元投资收益,同时该公司股价在不到20天中从15元升到25元。 2000年5月31日,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某电子公司并不具有某广场物业的产权,母公司也未按照相应代某电子公司支付购买某广场物业的货款,从而并不实际拥有对某电子公司的债权5282万元,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披露的是虚假的资产置换公告,造成公司1998年中期报告及该年度财务报告中包含虚假利润。 该公司1998年度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为0.4614元,而在199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调帐后的1998年度比较指标为-0.48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