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第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不上市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上一篇教程: 新股中签率是怎样产生的 下一篇教程: 炒新跌破7%止损价 立刻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