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市场股份集中管理与清算制度的公告 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 自1996年5月18日起,深圳证券市场股份集中管理与清算制度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证券帐户全国通用 5月18日起,投资者在某一地区开设的深交所证券帐户卡不再受开户地区的限制,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使用,1995年10月9日之前开设的证券帐户卡(除深圳外),需在原开户处转换成新卡才能通用. 二,转托管T+1到帐 5月18日起,当日办理的转托管股份可于次日(即T+1日)到帐,并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1.投资者在转出证券商处填写《转托管申请表》时,转入证券商名称与其席位号必须相符,以免转错地方造成损失. 2.投资者可以将所有证券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只转其中部分券种或同一券种中的部分主券.一旦证券商接学转托管申请并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后,转托管股份就不能再在转出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3.转托管如未获确认或有误,转出证券商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作出处理. 1996年5月18日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上一篇教程: 深圳证券市场投资者开户入市程序 下一篇教程: 关于做好深交所上市证券收帐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