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特别提示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永益”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为00237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35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为1,400万股。

  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华龙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3月1日(T-5日,周一)至2010年3月3日(T-3日,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3月3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在《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35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2月26日(T-6日,周五)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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