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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出要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俗称的“以房养老”。但不少业内人士却对此表示了谨慎乐观。
近日,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所谓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后,按月或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因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被称作“反向抵押贷款”。
不过,对于这种探索,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出了谨慎乐观。“‘以房养老’在现实中会遇到很多难题,比如房子如何估值,房子抵押后子女无法继承遗产所牵扯出来的伦理问题,(投保人的)寿命有长有短,养老金和房子的现有价值、潜在价值如何测算等等。”暨南大学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研究所所长林毓铭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以房养老即使在国外也推行的不太好,“美国搞这个东西很领先,但也碰到很多法律问题。”
国内某知名寿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集团总公司曾对“以房养老”做过调研,但基于两个原因认为当前可行性不大:一是“以房养老”模式更西方化,保险公司最终收买投保人的房子产权,这与中国人传统的住房消费习惯存在很大差距;二是从保险公司的经营上讲存在很大风险。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并不稳定,保险公司对房屋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估值不好操作,致使保险公司无法确定应该向投保人发放多大数额的“养老金”。而且,一旦房价剧烈波动,将面临大量违约合同,对保险公司不利。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郭颂平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宋世斌副教授也认为,国外实行的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把未来必须支出的钱压在完全不可预知的途径上。而且,三四十年后中国的城市化高峰开始衰退,当没有那么多人来买房子的时候,房价必然遭遇拐点。如果将养老依靠在房产上,将存在极大风险。
《意见》也并未对这种“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提出具体的时间表,只是表示在探索“以房养老”之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和福利水平。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经营保障程度更高的养老保险产品,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满足居民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