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正在重组争取恢复上市的*ST远东(000681)昨晚公告,于3月1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将向证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根据公告,证监会的调查结果称,1999年至2005年,*ST远东有3项违法事实:未如实披露关联方、未如实披露短期投资以及虚构销售业务。

  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一项是,*ST远东及其2家子公司在1999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在常州、合肥、南京、北京等地5家证券营业部开设10个资金账户进行短期投资,而*ST远东只在年报中披露了其中一个账户,7年间仅在2005年披露了短期投资1042.33万元,实际上应披露的投资合计达到3897.15万元。

  此外,证监会表示,通过虚构3家子公司营业收入,*ST远东2005年年报虚增利润945.08万元。

  公告称,证监会决定拟对*ST远东及12名直接负责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以3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ST远东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

  *ST远东已向证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资料显示,*ST远东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9年3月24日暂停上市。2009年7月,*ST远东发北京重组预案,拟向北京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08亿股股份,购入北京雅都旗下全资子公司——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希望借此变身北京企业。

  上述重组预案迄今尚未获得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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