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把本月30日的测试做好。”上海一家券商的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由于此次融资融券联网测试关系到券商能否申请到试点资格,因此各家券商都将全力以赴。就准备情况来看,各家券商准备的方案类似。他们预计,融资融券开闸后暂时不会出现客户流动、竞争激烈的情况。
积极准备测试
目前,11家券商都在积极准备融资融券联网测试。此次测试将包括该业务的所有节点,从交易所到中登公司,从申报到结算,整套流程都将理顺。和前两次测试不同的是,此次测试是在新的交易系统下进行。
“我们所有的营业部都会参加测试。”东方证券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旗下营业部在前两次测试中都比较顺利,而在经过最近两年来的各类培训之后,营业部人员对融资融券业务都已十分熟悉,全面参与测试有利于进一步检验准备情况。
不过,也有券商表示,会选择重点营业部进行测试。由于此次测试关系重大,如果出现纰漏,将被一票否决,失去申报试点的资格,所以各家券商都十分紧张,力保参与测试的营业部都无差错。
“在测试之后,我们还要接受现场检查,并在春节前完成申报。”某券商人士预计,在方案正式申报之后的一个月内会有结果,而在取得资格后,券商还需变更营业许可等,才能正式进入业务实施阶段。
方案大同小异
“经过这几年的不断学习和梳理,各家券商的方案都差不多。”某券商的融资融券部人士介绍,目前在客户门槛、息费利率、担保比率方面,各家券商的差别都不大。
另一家券商的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在证监会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后,券商已经根据相关的规定订立了与客户的合同范本以及业务流程等。此次申报方案会根据窗口指导作一些调整,但改动地方不会很大。
多家券商将客户准入门槛定在账户资产100万元、开户时间18个月以上,这相对证监会窗口指导的50万元有所提高。在息费率上也都是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对于客户担保的资产,也多以金融资产为主。
“大的差别不会有,小的特色也许会出现在服务、风险防范方面。”某券商人士介绍说,在合同范本上,券商都会根据协会的必备条款进行设计,而投资者开户的程序上也无可简化,必须到券商和银行分别开设账户。
市场格局暂难改变
由于券商在该业务上的广泛共识,加上管理层对投资者开户设定了18个月的要求,因此一些券商认为,客户出现大面积流动的可能性不大。
上海几家大券商相关人士均表示,目前来看,此项创新业务试点并非行业洗牌。他们认为,在18个月开户时限的规定下,客户流动的可能性非常低,即使首批没有获得资格的券商,未来也会逐步推广普及,证监会已经明确未来会从A类券商扩大到B类券商,因此客户不会转移,市场格局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变革。
“从营业部的情况来看,目前来问的客户比较关心我们有没有可能拿到首批试点资格。”一家上海大券商的某营业部负责人表示,试点资格不仅仅是品牌效应,如果公司能够拿到资格,将十分有利于开发客户。在他看来,那些规模较小的券商,即使拿到资格,能够开展的业务规模也将十分有限,长远来看,有这方面需求的客户还是会集中在资金实力雄厚的券商处。
“未来能获得多少市场,还不好说。”上述人士表示,一方面融资融券的需求可能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变化。未来转融通开闸,也将有利于解决资金和券的开源问题。另一方面,各家券商在这一新业务上的定位不同,参与资金规模也会不同。海通证券已确定可以使用40亿元资金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有些券商则还要视情况而定,预计初期规模仅在几亿元。
“分化会有,但主要分化还是与各家券商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相关。”在一些券商看来,融资融券作为一项新业务,必然与券商的研究能力相关,同时因为通道并非垄断,针对客户的服务最终将成为关键因素。
资本雄厚券商将成最大赢家
——访银河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负责人
融资融券即将开闸,各大券商正紧锣密鼓地备战试点资格。银河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负责人25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他预计,融资融券推出后,资本规模雄厚的券商将成为最大赢家。
建立资本货币市场融通渠道
中国证券报:融资融券的推出对证券市场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银河证券:宏观来看,这项业务是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丰富证券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继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强市场流动性。还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的价格,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平抑市场价格波动,有助于形成证券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此外,融资融券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融券交易的推出,还将建立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间的资金融通渠道,促进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资本市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使其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愈发重要,但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长期分割影响了该传导途径的效率。作为联系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桥梁,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有助于建立这两个市场之间的资金联系,打破两个市场之间的割裂状态,让资金在各市场间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促进两个市场均衡发展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大券商将成大赢家
中国证券报:银河证券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已经做了哪些前期筹备工作?该项业务的推出将对整个行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银河证券:我们公司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已经做了两年多的努力,基本完成制度修订、流程设计、系统构建和人员准备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必需的前期工作,并且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得知国务院批复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后,为保万无一失,又专门组织了“查漏补缺”工作。
对于开展这个业务对证券行业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做过详实的统计,发现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在公司的净收入或总收入中的比重为15%-30%。但在日本,这一比例仅为0.5%-3%,主要是因为日本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执行低利率甚至是负利率政策。在日本和台湾,融资融券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的比例为16%-20%.
目前,我国通过融资融券全网测试的券商共有11家,对融资融券业务为各家券商带来的新增股票交易金额、佣金收入和利息收入进行测算和比较后发现,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阶段,由于规模的限制,新增佣金收入和利息收入对试点券商的业绩影响甚微,各公司之间的新增业务收入差距也并不明显,但资本雄厚的券商可以通过自有资金规模优势在试点期间抢占较大的市场份额,为以后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已实现转融通的台湾市场为例,2004年至2007年,富邦证券融资融券规模占净资产的比重就从66.38%上升至78.69%.
因此,我们预计,随着业务的全面开展,以及转融通的推出,融资融券规模的上限将逐步放宽,融资融券带来的业务收入在各家券商之间的差距也显著扩大,资本规模雄厚的券商将会成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最大赢家,不论是新增佣金收入还是利息收入都将快速增加,并在融资融券业务领域迅速占据领头羊地位。
“一参一控”困扰中信证券
被视为融资融券业务“隐形门槛”的“一参一控”问题正困扰着中信证券。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期明确表示,是否达标“一参一控”和解除“同业竞争冲突”将是发放融资融券试点牌照的条件之一。中信证券目前仍持有中信建投60%的股权,逾期超限持有华夏基金100%的股权。
中信证券拟将中信建投部分股权转让给中信集团,不过这还有待监管部门及中信证券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华夏基金问题,中信证券已完成旗下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整合事宜,超限股权转让问题正有序展开,向外资出售25%股权以尽可能多地保留华夏基金的股权份额是中信证券倾向的解决方式。
“一参一控”问题待解
根据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除不符合“一参一控”外,中信证券已满足“最近6个月净资本应均在50亿元以上”等一系列试点条件。
根据中信证券2009年半年报,目前中信证券控股中信金通、中信万通和中信建投三家证券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91.40%和60%。对于中信金通和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于2009年11月23日公告称,将通过划分经纪业务区域的方式解决两家控股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以此来满足监管要求。
中信建投的超限股权问题就成为目前中信证券面临的主要障碍。由于其40%的股份为建银投资掌握,加上其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地位,中信建投整合难度相对较大。
按照证监会2008年3月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证券公司“一参一控”政策执行应遵循以下时间表:除汇金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需要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整改方案,并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
中信证券已按时间表规定,于2009年年底之前向证监会提交了相关整改方案。不过,相关方案最后能否成行,还要等监管部门批准。若逾期未能完成“一参一控”,按照证监会规定,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在分类评价中将被扣分,其新业务、新产品、新网点行政许可申请,将受到冷淡对待的审慎监管措施。
而对于持有的100%华夏基金股权,证监会已明确,如果华夏基金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将对华夏基金和中信证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股权或转给中信集团
中信建投和华夏基金的超限股权问题都源于2005年中信证券对华夏证券的“接盘”。中信建投的前身华夏证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全国性券商之一,2004年因挪用客户保证金以及实业投资等多宗罪而轰然倒下。2005年8月12日,中信证券与建银投资共同接盘华夏证券,并组建中信建投和建投中信资产两家公司。
作为重组华夏证券的“附加条件”,中信证券也同步开始全资收购华夏基金。但根据规定,一家证券公司只能控股一家基金公司,且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而此前中信证券已控股中信基金,因此在全资收购华夏基金和全资持有中信基金股权后,中信证券开始了旗下两家公司的整合。2010年1月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已完成中信基金注销工作,并称将继续做好后续超限股权转让工作。
据中信建投相关人士最新透露,中信证券现有方案是将其持有的中信建投部分股权转让给中信集团。但这一方案还有待监管部门及中信证券股东大会的批准。
对于华夏基金的股权,中信证券更倾向于向外资出售25%股权以尽可能多地保留华夏基金的股权份额。监管机构是否会同意将华夏基金优质资产转让给外方还有待观察。从去年的情况来看,去年已有三家合资基金公司拟成立并向监管层申报,但至今未获批。